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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管理系党员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12-03-12   点击量:

公共管理系党员管理制度

 

 

   加强党员管理,是从严治党,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队伍的重要保证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( 试行 ) 》及有关条规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一章 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

第一条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

一是要坚持党性原则。通过加强党员管理,使党员增强党性。党员不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,经过多次教育仍不能改正的,要劝其退党,或者从党内除名。

二是加强党员管理,维护和保障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不管是谁违犯了党的纪律,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,毫无例外地受到党的纪律的制裁。

三是通过加强党员管理,建立严格的约束机制,使党员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和党组织的监督。

四是要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,在党员管理中要引导、支持党员正确行使权利,按照民主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各种管理问题,协调各种关系,严格管理、严格监督每一个党员,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。

第二条 坚持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

要坚持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,围绕学院改革与发展这个中心,确定内容,开展工作,以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。主要是看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如何,能不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,带领教职工为学院发展做贡献。

第三条 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

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对党员的管理是紧密相连的,二者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,既不能分割,也不能偏废。要继续探索融党员教育、管理与监督为一体的办法,建立制度,形成规范,通过有效的管理,增强教育效果。

第二章 党员管理

第四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,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。党员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,需向党支部请假,事后应主动自学相应内容。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,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,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。

第五条 党员目标管理。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、任务等目标,提出具体的数量、质量和时间要求,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,建立奖惩约束机制。

第六条 党员组织生活。党支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,制定组织生活内容安排,党支部执行两周一次的组织生活制度 , 应结合实际,围绕中心工作,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生活形式和内容。

第七条 党员外出超过一个月,应在党员外出返回单位后,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,党支部也应把党内活动的主要内容向外出党员进行传达,并对重要文件的学习进行补课或让外出党员自学。

第八条 党员因工作调动,毕业分配,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,组织关系转接按照规定办理。

第九条 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被认为是自行脱党,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,报上级党组织批准。 (1) 没有正当理由,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或不交纳党费,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; (2)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,无正当理由,逾期 6 个月未向党组织正式提出转正申请。

第十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。党员要求退党,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,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。

第十一条 党员统计工作

1 、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,注意经常核对更改党员情况及数字,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无误。

 2 、党支部每半年要对本单位党员的转入、转出、发展、转正、违纪处分、处理情况做出统计,积累数据和材料,为年终统计做好准备。创造条件,建立党员数据库,实行计算机管理。

第三章 党员考核和监督

第十二条 坚持对党员的考核、监督制度。考核、监督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、执行党的决议、履行党员义务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。

第十三条 考核、监督党员的主要方法

1 、日常了解。党支部要通过同党员谈话和了解群众的反映,掌握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。对党员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出,帮助其克服改正。发现党员违纪,应及时向上级纪检部门报告,如有重大问题,要及时向院党委汇报。

2 、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。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,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,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。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,出现什么情况,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。  

3 、定期检查。支部应每季度检查一次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,督促党支部严格组织生活制度。组织生活两周一次,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政策和党内文件,总结报告工作,听取党员意见,讨论决定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讨论发展新党员,组织民主生活会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。

第十四条 民主评议党员。民主评议党员制度,是从严治党,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方法,每年进行一次。

1 、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: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;是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掌握理论体系和精神实质;是否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;是否具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,保持党员的先进性。 2 、民主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,时间相对集中,评议的基本方法一般分为学习教育个人总结;民主评议;组织考察。

第十五条 配合学院党委积极开展争优创先活动,并在每年的七一前后报学院进行大会表彰。党支部亦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,在每年七一前后,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先进活动。要通过开展争优创先活动,对全体党员进行保持先进性教育,激励发挥战斗堡垒作用,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促进我系各项工作的开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