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院教务处、督导室的要求,公共管理系开展本学期教师听课工作。
根据学院听课制度要求,系领导、教研室主任、3年以上教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8节,不满3年教龄教师听课不得少于12节。根据每位老师的课表编排,我系制定了《14上公共管理系听课安排表》,通过听课,不仅提供了同行教师之间互相学习观摩的机会,也为课后教师互相评课,共同交流提高创造了条件。希望通过听课机制,切实提高我系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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